清朝地主是怎么收租的(清朝的地主是怎么来的)

清朝地主是怎么收租的(清朝的地主是怎么来的)

摘要:清朝地主是在征租制度下收取田赋的一种地位,通过实行八萬戶、公九私三的制度,由地主和官府来实施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收租制度,不仅体现出清朝统治者的政治运用,而且影响了当时农民的生产生活。

      摘要:清朝地主是在征租制度下收取田赋的一种地位通过实行八萬戶、公九私三的制度由地

      清朝地主在收租方面采取了诸多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四种主要的收租方式:一是官府抽租;二是先税先收;三是修正契税;四是流年契税。

      1、官府抽租。清朝采取的这种收租方式就是“官府抽租”,地主把土地交给官府,官府定额抽取一定数量的租金,剩余部分归地主所有。地主抽租有着明确的收租日期:每年的正月十五、十六、十七,是官府抽取租金的日子。这样可以稳定收租,也使得官府更加安全。

      2、先税先收。清朝人口大量增加,人口税也随之增多,官府便采取了“先税先收”的原则,地主在正月十五把税收交给官府,而官府则在正月十六和十七把粮食交给地主。这种收租方式可以保证农民种地,避免了地主亏损金钱。

      3、修正契税。清朝地主实行的也有“修正契税”,即地主在实施收租前,先将契子(名义上的租金)报告给官府,官府修正后,地主便要按照规定的契税数额来支付租金。

      4、流年契税。清朝实行的还有“流年契税”,以实行的是以地主的家庭住房、瓦片、桶、桶具、金银器皿、茶具、灯笼、花盆等为单位计算所要支付的契税。

      总结:清朝地主是在征租制度下收取田赋的一种地位,实行八萬戶、公九私三的制度,制定了包括四种主要收租方式在内的一系列收租制度:官府抽租、先税先收、修正契税、流年契税,这些制度不仅体现出清朝统治者的政治运用,也影响了当时农民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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