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大地主是怎么形成的(清末大地主)

清朝 大地主是怎么形成的(清末大地主)

摘要:清朝时期,大地主是借助宋代成文法、明朝封地承租制、清朝钦定地契以及两江总督的推行下形成的。

      摘要:清朝时期,大地主是借助宋代成文法、明朝封地承租制、清朝钦定地契以及两江总督的推行下形成的

      清朝时期大地主的形成始于宋代,当时宋代施行的成文法对大地主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宋代的成文法实施之后,各个社会等级的人士都能够进行土地的买卖,从而使得土地的流动性更加强劲,地主们也能够以更加自由的手段开发、开垦和买卖土地。

      此外,还有明朝实施的封地承租制存在,这个制度实行至清朝,其前身为元代的“闾阎系”。主要原理是,官方将一定数量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从中收取相应的地租,如果农民有特殊情况,则可以只交货币价值的地租,而不用实质性的地租。由于土地可以借贷和买卖,因而可以让一部分农民变成地主。

      随后,清朝王朝于1720年重新实施了钦定地契制度,由于清朝王朝有能力控制土地的买卖,因此这一制度有助于土地封建资本主义逐步发展。这一制度与明朝封地承租制度类似,但地主必须缴纳定额的地租,而不再准许实质性的地租,从而保护农民的利益,改变了人们对地主的看法,使农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最后,两江总督的推行对大地主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它推行了新的土地分配制度,将土地从官方保留并分配给户籍家庭,因此,部分农民以便近于财富的形式购买了大量的土地,从而形成了一批大地主。

      总结:总之,宋代成文法、明朝封地承租制、清朝钦定地契以及两江总督等制度均对清朝时期大地主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们不仅影响了土地流动性,还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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