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隐形地主有哪些(深圳隐形地主有哪些地方)

深圳隐形地主有哪些(深圳隐形地主有哪些地方)

摘要:深圳隐形地主是指深圳特别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但又实际无物业证照的房屋租赁商,也是深圳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所列出的反映地方社会中各种问题清单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隐形地主的具体情况,包括:一、定义;二、类型;三、后果;四、监管。

      摘要:深圳隐形地主是指深圳特别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但又实际无物业证照的房屋租赁商,也是深圳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所列出的反映地方社会中各种问题清单之一

      一、定义

      深圳隐形地主是指那些拥有房屋出租权的单位或个人,但却并没有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办理物业证照,不予公示的租赁状况。它们没有向地方政府办理证照,也没有在居民楼上标明公司名称,恰恰反应了房屋出租管理的问题,如深圳市《深圳市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物的使用权人,应当与建设用地权人分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使用权证书上加盖‘房产登记’章和‘物业管理’章”。而深圳隐形地主就是违反这一规定的拥有房屋出租权的单位或个人。

      二、类型

      深圳隐形地主有两类:

      1. 未经房屋出租权证书,未经许可,就租赁出房屋给租客的;

      2. 拥有房屋出租权凭证,但未办理物业证照的人。

      这两类人都会导致不良后果。

      三、后果

      深圳隐形地主发生的主要后果有:

      1. 一部分租客遭受房屋权益保护的剥夺,因为房屋主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出租的房屋不能得到物业的正常保障,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2. 影响房产市场规范,由于深圳隐形地主不经过市政部门注册,租赁房屋的物业权益也不能得到保护,会导致各大物业企业面临更多的竞争;

      3. 破坏社会秩序,租赁单位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也不能享受经济方面的保障,从而破坏了市场秩序,并影响了市场正常运作;

      4. 影响社会安全,对于拥有深圳隐形地主的房屋,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房屋的所有权处理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影响安全居住环境的稳定性。

      四、监管

      为了解决深圳隐形地主的问题,政府部门需要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包括:

      1. 加强公示制度,让深圳隐形地主的存在更加清晰,以便主管部门积极监管;

      2. 加强对房屋出租权和物业权登记的执行,让房屋出租权和物业权经过正规程序,受到有效的保障;

      3. 加强对房屋出租行为的监管,让租客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

      4. 建立租聘机制,让深圳隐形地主的存在正式化,让出租人和租客受到合理保护,以此来弥补政府在租赁条件上的不足。

      总结:本文针对深圳隐形地主现象进行了阐述,包括概述、类型、后果和监管措施,期望能够让社会更好地认识深圳隐形地主的存在,并以正确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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